天津政务网
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
天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
关于修订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
各区AG真人局,机关各处室、各AG真人办:
按照《药品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适用规则》(国药监法〔2024〕11号)要求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法实施条例》等规定,《天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》(药品部分2026年修订版)已经2026年第3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,自2026年7月15日起实施。《天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》(津药监规〔2024〕4号)药品部分与本《裁量基准》不一致的,以本《裁量基准》为准。
本《裁量基准》生效时尚未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案件,适用本《裁量基准》。
附件:天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(药品部分2026年修订版)
2026年7月13日
(此件主动公开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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